2008年4月1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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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骗取保险金雇工可报案维权
李志芬

  王先生问:
  我和工友张某、李某等人都受雇于私人老板做搬运工。一天我在搬东西的过程中摔了一跤并导致骨折,老板将我送往医院后以张某的名义进行治疗,所有的医药费发票也都以张某的名义出具。后来我才得知,老板只为张某一个雇工投了工伤保险,他为了骗取保险金减少自己的损失,所以才让我以张某的名义住院治疗。事后,我与老板在具体赔偿数额上发生争议,于是想起诉老板,这才发现我根本没有证据证明我在受雇于老板时受了伤。请问我该怎么办?

  本报释疑:企业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参加工伤保险,为本单位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。与此对应,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,而不负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。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,劳动保障部门应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。用人单位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,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应责令退还并处以罚款,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  对于你老板冒用张某名义给你治疗的骗保行为,你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报案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同时,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,用人单位也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。所以虽然老板没有给你投保,你仍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如工友的证明、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、以张某名义出具的医药费发票等,起诉老板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。
(李志芬)